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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继承与多态
2026/11/6 1:30:57 网站建设 项目流程

核心速记

继承实现代码复用(单继承),多态是终极特性(继承+重写+向上转型),super调用父类,final不可修改,抽象类不能实例化。

核心考点(必背)

1. 继承:extends关键字,子类继承父类非private的属性和方法,Java单继承(一个子类一个父类),所有类默认继承Object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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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super关键字:调用父类成员( super.属性 )、父类方法( super.方法() )、父类构造( super() ,必须在子类构造第一行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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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方法重写(Override,必考):子类重写父类方法,方法名、参数列表、返回值一致,子类权限不能比父类严格,加 @Override 注解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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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final关键字:修饰类(不能继承)、方法(不能重写)、变量(常量,只能赋值一次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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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多态(必考):

- 前提:继承、重写、向上转型( 父类引用 = new 子类对象()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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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特点:编译看左边(父类),运行看右边(子类重写的方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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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向下转型:强制转换 (子类类型)父类引用 ,转型前用instanceof判断类型,避免报错

6. 抽象类:abstract修饰,不能实例化,有抽象方法(无方法体)的类必须是抽象类,子类必须重写所有抽象方法。

易错踩坑⚠

1. 子类构造默认调用父类无参构造,父类无无参构造,必须手动用super调用父类有参构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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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私有、static、final方法不能重写,不存在多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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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向上转型的对象,不能调用子类独有的方法和属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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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abstract和final不能一起用(互斥),抽象类不能new对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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